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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双击自动滚屏 本文由 [教育系 ] 供稿   发布时间:2007-5-24 22:07:11

       1.具有坚定正确的方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改革开放,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。
  2.敬业爱岗,乐于奉献 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。
  3.治学严谨,精益求精,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,积极参加教学活动。
  4. 语言规范,谈吐优雅,举止得体,为人师表,自觉维护教师形象,严格遵守教学场所,公共场所的文明公约。
  5.遵守教育规律,热爱教育对象,讲究教学方法,关心学生发展,教书育人。
  6.认真进行课堂教学,积极开展课外辅导,积极主动地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,遵守教学纪律,按时上下课,不得无教案上课。
  7.讲究学术道德,维护学术气氛,杜绝抄袭,剽窃,伪造学术成果。
  8.遵守考试纪律,不以任何形式或借口泄露试题,错判试卷,更改成绩。
  9.热爱集体,团结互助,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,不做有损团结和集体的事情。
  10.遵纪守法,洁身自好,不得有任何任何违法乱纪的言行,不做有损国格和人格的事情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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