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,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的合格专业人才,并为其进一步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和相关科学研究奠定基础。培养具有心理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,能在教育、工商企业、医疗、司法、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教学、管理、咨询与治疗、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业人才;培养具备一定的学校心理辅导知识,能在各类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育工作者。
二、基本规格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受到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,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。具备进行心理学实验和心理测量的基本能力和将心理学理论、技术应用于某一相关领域,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(一) 政治思想和德育方面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逐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。
2.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敬业爱岗,认真勤奋,遵纪守法,具有协作精神。
3.热爱科学事业,养成良好学风,理论联系实际,具有刻苦求实、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。
(二) 智育与业务方面
1.掌握数学、统计、生物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;
2.掌握应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实证研究方法,掌握相关的统计、测量方法,具有综合分析、数据处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;
3.了解应用心理学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应用前景;
4.掌握资料查询、文件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;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,创造实验条件,归纳、整理、分析实验结果,撰写论文,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。
5.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;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操作技术;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实践能力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;具有较强的汉语表达能力,并达到相应的普通话水平。
(三)其他方面
1、达到国家规定的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,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,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,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健全的心理素质。
2、按照教育部制订的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的要求,培养学生感受美、表现美、鉴赏美、创造美的能力,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,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;陶冶情操、发展个性、启迪智慧、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三、主要课程
人体解剖生理学、心理统计学、社会心理学、实验心理学、教育心理学、心理测量、普通心理学、心理咨询、学习心理学、发展心理学、人格心理学、管理心理学、心理学史等。
四、学制、学位及最低学分
学制:四年,可在3——6年内完成学业。
学位:理学学士。
最低毕业学分:课程学分140分,专业实习7学分,毕业论文6学分,共计153学分。